小产权房能落户,本来是一个挺早的消息的了,2020年的到来朋友圈又刷屏小产权落户的消息,说无论村委房,统建楼,还是独栋农民房都可以落户,不少朋友都来问这个问题,经再确认这
个消息有误传!因此在这跟大家小小的说明一下:
1、落户与转户不是一回事;落户是你本来就是深圳户东莞哪里小产权房子买口,只是挂靠别人那,如集体代管户口,落户为了将挂靠户口申请为自己的家庭独立户口。
转户是外省户口转深圳户口。别搞混了!
2、村委房、统建楼确实是可以落户了。购房合同上必须是你本人的名字。(有一些二手村委房或统建楼是用转让协议交易的,但合同没有更名的,这种情况是落不了户的)
独栋的农民房的少部分还是能落户(无独立水电开户的都不行)
3、落户相当于留有房产记录,这个会影响后期申请安居房,保障房,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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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办理地点:
1、户籍地属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向分局人口科户政窗口申请;
2、户籍地属宝安、龙岗、龙华的,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3、户籍属光明、坪山、大鹏的,向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中心)申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8:00
周六 9:00-12:00 14:00-16:00
所需资料如下:
1:挂靠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
3:律师见证;
4:孩子出生证;
5:结婚证;
6:户口卡;
7:近3个月水电费收据,
8:全部原件及复印件。
(一)对房屋产权的认定
1、收取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
2、对村民购买土地后的自建房,由于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需收取《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
3、对购买其他类房产尚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收取购房合同和房款缴交票据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二)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享有50%及以上产权,其配偶或成年子女可代为办理。
2、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以下产权,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在非本人房产立户对房屋产权的认定:在申请人亲友的房产立户,仅限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民警收取不动产二、权登记证复印件,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民警通过系统查询有关房产信息,确认无误后给予立户。
在公共租赁类房屋立户
1、申请人向市(区)政府租住的公共租赁房屋: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到场办理。
2、单位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后转租给个人的公共租赁房屋:申请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单或租赁情况证明)及申请人近三个月的水电缴款单据到场办理。
迁入立户,应收取的材料:
(一)《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二)根据立户类型收取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簿(核原件,不收复印件);
(四)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属丧偶的,收取死亡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因婚姻关系变化涉及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需收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三、院判决材料
(五)申请人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收取《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可直接反映双方关系的无需收取证明材料)
(六)成年子女在父母房产立户,如有特殊情况父母不能到场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和小产权房国家打算怎么处理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到场办理。
(七)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所有产权人应携带身份证一并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民警核验身份证(不收复印件),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八)在租赁房屋立户的,仅限房屋申请人本人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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