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深圳的小产权房
主要分成下列三种:
1、乡政府筹资修路。
乡政府自己的地,乡政府筹资修路(乡政府奶坛楼),为名上是镇里筹资修路给居民住,事实上建好之后绝大部分对内转卖,全套新房子乡政府给发一个证,每一次进行买卖要到乡政府转让,乡政府会收很大比率的转让费。特征:总楼层都较为高
2、乡政府和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修路
乡政府出地,子公司掏钱,合作联合开发,为名上也是解决居民住屋,事实上建好之后多数对内转卖,一起赚钱,和第二种一样,乡政府颁证,乡政府能转让(对于有些年数的新房子大多乡政府不管)或辩护律师缔造。
3、居民自修路.
村集体用地,一般由本地居民申请“建设用地总体规划许可”,“工程项目总体规划许可”和“工程项目迁建报告书”,俗称“房产证一书”, 买卖时做辩护律师缔造。特征:一般来讲较大。
4、民营企业修路
土地性质为商业或工业用地,子公司筹资修路,建好之后对内转卖,子公司颁证(签订合同或协议),进行买卖到子公司转让,子公司收很大比率的费用。
以上三种是我们较为常见的小产权,在深圳较为普遍,数量约是80万台。
下面三种小产权前面三种较为可信赖,因为有乡政府科东俄,乡政府也不会经营不善,enrolled多卖和房产产品服务后纷争较为少。第三种就要谨慎购买,很多子公司在联合开发的时候都是另外注册子公司联合开发的,或者是个人联合开发的,随时能消失。
那么,小产权究竟能无法买?
给大家一个很简单的鉴别方法,那就是没有住人的楼千万别买,还没开始留宿的小区(工业园)千万别买,还有为了防止原物业公司enrolled多卖,请选择有经验的中介买卖,相对于几百数百万的一万元,出一点手续费能让你来者坑不受骗,是不是很合算?
现阶段深圳的增量小产权约是80万台,虽然法律上不承认其正当性,但是要推进城中村必须无法让原物业公司受损失,通过强硬手段肯定是没错的,也是下面无法承受的,最糟也只能中间派。
最后的建议:
有钱有势有席位优先考量商品住宅,有钱有势没席位能考量小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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