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听闻,小产权房又有隋东亮的询问处了?你坚信吗?
前几天规划与自然官方网站发布了:《有关公开征求《深圳自贸区房产注册登记法规》(征求意见建议稿)意见建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法规》),通知一时间,业界贴文和部份业界自媒体争奔相告:深圳小产权小产权房要隋东亮了;这次是真的了,都发文了……
回顾过去一两年里,但凡带有【发展史遗留下来】几字的政策一时间,单厢有一群总之吃瓜广大群众集体高潮。
毫无例外,实在令人费解!
新《法规》共七章,122条,其主要牵涉房产注册登记目的、注册登记对像、注册登记流程、注册登记权利类型等方面信息,新政共计六大创新点:
1、标准化房产注册登记依照及房产注册登记机构
2、细化完善继承、遗嘱、遗赠房产注册登记明确规定
3、详细明确规定居住权注册登记
4、预告注册登记明确规定
5、信息化助力全民利民
6、化解注册登记疑难杂症欠账
展开全文从收集到的信息来看,引发部份业界人士和总之广大群众自嗨的点是第6点:化解注册登记疑难杂症欠账。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回顾呵呵深圳与房地产业注册登记有关的法规:(通过整理如下)
通过上表,我们能看到,从1993年到现在,牵涉房地产业注册登记的法规法规共计九项(包括前几天的《法规》),其中牵涉房地产业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的法规总共计三项。
现阶段的房地产业注册登记法规依然在用1993年版的《深圳自贸区房地产业注册登记法规》,而房地产业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的处置上用的还是66号文。按现阶段的房地产业注册登记市场需求来看,旧的《法规》显然已经不再适合。
按《深圳自贸区房产注册登记法规》草拟说明里提及:现阶段旧有的《房地产业注册登记法规》已不合乎旧有房地产业注册登记现实生活市场需求,且与北欧国家《房产注册登记暂行法规》及细则有数处武装冲突,导致我省房产注册登记准则适用于未明,造成注册登记行为可预期性不足。因此,亟须在北欧国家房产标准化注册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的架构下,再次检视深圳市房地产业注册登记组织工作,制定捷伊《深圳自贸区房产注册登记法规》,构筑我省房产标准化注册登记制度架构,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荒地、水域等房产的注册登记组织工作,以应付房产标准化注册登记的新形势。
按《深圳自贸区房产注册登记法规》草拟说明里提及:现阶段旧有的《房地产业注册登记法规》已不合乎旧有房地产业注册登记现实生活市场需求,且与北欧国家《房产注册登记暂行法规》及细则有数处武装冲突,导致我省房产注册登记准则适用于未明,造成注册登记行为可预期性不足。因此,亟须在北欧国家房产标准化注册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的架构下,再次检视深圳市房地产业注册登记组织工作,制定捷伊《深圳自贸区房产注册登记法规》,构筑我省房产标准化注册登记制度架构,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荒地、水域等房产的注册登记组织工作,以应付房产标准化注册登记的新形势。
新《法规》的其他几个点,网上有大把解读,我不再累述。只聊聊那三个让业界人士自嗨的三个点:
1、化解注册登记疑难杂症欠账
2、绿本强制过户
第一个问题:【化解注册登记疑难杂症欠账】中说的:体系性化解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
在此,首先强调呵呵: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不等于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规》里所说的“针对各类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分门别类、区分发展史情形,在立法中明确处置原则,理顺各部门职责,配套衔接注册登记发展史遗留下来专门明确规定,体系性化解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 这个注册登记发展史遗留下来专门的明确规定,现阶段是依照《有关加强房地产业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处置组织工作的若干个意见建议》[2010]66号文;66号文第二条:处置对象 中明确明确规定:
属《深圳自贸区处置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私家若干个明确规定》、《深圳自贸区处置发展史遗留下来绍代艾违规建筑物若干个明确规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决定》处置范围的房地产业,不适用于本意见建议。
属《深圳自贸区处置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私家若干个明确规定》、《深圳自贸区处置发展史遗留下来绍代艾违规建筑物若干个明确规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贫困地区城镇化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的处置决定》处置范围的房地产业,不适用于本意见建议。
另外,《法规》里提及【隐式注册登记】,隐晦的说就是能不注册登记,按《法规》里的说法是,因为发展史遗留下来违章建筑如果再次测绘会影响到已颁发的不动证产的不合法物权,所以在处置房产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过程过程中,能结合实际情形对注册登记薄的disabled事宜进行隐式注册登记,即是说,在注册登记同一个不合法地籍的房产占地面积的时候,仅注册登记不合法部份的占地面积,属于发展史违章建筑部份占地面积仅记录于S510524CN的disabled事宜上面。
最后说呵呵《法规》里说的【交叉注册登记】指是未办理手续如上所述注册登记的物业,在已经办理手续水表注册登记或者迁移注册登记的,当时先办理手续如上所述注册登记,如果确实无法办妥如上所述注册登记的,在权属清晰的情形能突破连续注册登记原则,无需再办妥如上所述注册登记,而继续为同一个不合法地籍内的其他房屋办理手续房产权手续。
现阶段的注册登记流程是,无论水表或者迁移注册登记都必须先办理手续如上所述(首次)注册登记,然后带进水表或迁移注册登记(其实这个也不算创新,早在1995年,深规土[1995]342号文有过明确规定,但342号已于2001年废止了)。隐晦的说就是,新《法规》在特定的情形下(注册登记发展史欠账),能跳过第一注册登记,直接进行第二注册登记。
第二个问题:【绿本强制过户】
首先解释呵呵绿本的定义,这里说的绿本指绿色软皮《房地产业证》上记载的“非市场商品房”,不能上市交易的不合法房产,通指政策性住房和不合法的村民私宅(不包括违章建筑),还有一种是城市更新回迁的绿本(多见棚改或土整、征收类的同权回迁)类的房产。这类房产在过往操作中,非直属是不能过户的,哪里是通过司法仲裁,也无法过户。新《法规》里,只要通过司法仲裁,绿本(不包括政策性住房和违章建筑)也能直接过户(过户后依然是绿本)。
由上可见,整个新《法规》与发展史遗留下来违规建筑物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又何来的小产权确权隋东亮的询问处?
PS:有关小产权隋东亮问题,我之前有做一个视频,大家没事也能看看,看完你就明白,小产权隋东亮到底难在哪里!
更多的小产权和城市更捷伊问题,请关注【回迁房资讯网】,有问必答,谢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