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住建、规自两局携手发文严厉压制小产权房、迁离房、收容房,影响可谓很大。
从朋友圈、前台的影迷意见反馈看,却是有许多买主买了这些房子的。所以情况也都五花八门,尊重我们的隐私,这里隐去数百字。
但面对那个压制经济政策,我们都很慌。我梳理一下,她们最重视难题是:自己刚买下的房子,会不能受到影响。次之重视的难题是:会不能是高位接了盘。
问我我也不晓得咋办啊。我没买过此类的房子,也从来不提议前台的同学们碰此类房子。所以,我对具体的操作门道,并不是十分掌握(为此,我还特地向前台的高手们做了请教)。我之所以不提议我们碰此类房子,是即使那个不稳定性特别高。
从那个经济政策看,我指出短期影响会较为大,按死一大批买回迁离房搏征地的买主,是大概率事件。
那个经济政策,事实上是住建、规自两个部门携手,从程序上围堵小产权房买卖的漏洞。对迁离房、收容房的炒,是有显然效用的。即使明确要求开展小产权房“物业管理权利人查证”,其实通俗理解,是“不允许更名”了。这跟原来压制买房炒筹号,是差不多的效用。这一刀,是足够狠的,规自局有那个能力。
但对有种大型街道社区的小产权房(是没征地概念的),我指出那个经济政策更多可能却是一个前期的效用,即使从文件里看,此类物业管理不需要去搞“物业管理权利人查证”,只是明确要求街道社区控股公司“不得加盖公章或出具相关断定”。一般来讲,那个是不容易长年累月的严格执行的,往往都是一阵风,风头往后,又会“死灰复燃”。
来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都确切,小产权房的买卖本来是“违法”的,但为什么还要出那个经济政策“加强”许多呢?
即使在水面下,深圳小产权房、迁离房的市场买卖真实世界存在,长期存在。所以,那个买卖和货品房买卖那样,已经较为成熟了。我们心知肚明,街道社区控股公司在其中扮演了一个“复印件认定”的角色——否则的话,那个经济政策也不能明确要求街道社区控股公司今后不得再为小产权房的买卖“复印件”了,恰恰说明了她们以后始终在干这件事。其它的不重要,比如说登记机构登记、律师见证,那个在小产权房买卖中没意义,只是一个心理安慰罢了,打官司属于无效断定。
这是我们要承认的第一个事实。
其次,不同类型的小产权房买卖,事实上群体是较为复杂的。
比如说上面说的迁离房、收容房,买此类房产的人你可不要小觑,她们首先资金整体实力都较为强,大都又是没住宅名额的人,并且,很勇猛(尽管这次会被断定是草率了),几百万的钱就砸下去了。最关键的是,她们买回迁离房,核心目的大都是用以搏征地的,是出于投资挣钱的商业用途。
而另外两类,比如说那些买回有种大型小产权房街道社区的人,则不一定纯粹是用以炒的。以后媒体报道过沙井的有些小产权房街道社区,比邻跟货品房住宅街道社区那样漂亮,所以容积率也不低,显然不可能再征地了(没钱赚)。买此类小产权房的人,或是是用以收取稳定租金的(此类群体也是整体实力很强的),或是是用以自住的。是说,这里面有一大批不是即使想炒房子,而是即使穷,货品房买得起,就买个这样来住。我前台的影迷里,有许多在龙华、沙井住的是小产权房,她们中又有许多个在惠州或是中山买了货品房,打算等许多年头搬往后。这是真实世界的案例,至于说占多少比重,那我不确切。
也是说,参与小产权房游戏的人,大体上就可分为两类人:两类是有资金整体实力、又敢冒险的老玩家;两类是显然买得起货品房,也显然不存在想要炒房的“穷人”。
这次的经济政策,严厉压制的是第两类人,我不晓得会持续多久,也许可以始终很严厉。但对第二类,我指出是前期的,即使上面说了,有利益链在,没法律条文的话,很难靠街道社区控股公司“自我约束”。是以,尽管我们都晓得是“违法”的,但却是会有买卖暗暗发生。
但这里,我要再一次和各位强调,我对小产权房买卖的谨慎看法,以后在那篇文章《》里讲过的,就不讲了。
如果要买小产权房住,我其实心底里是支持的。当然,现在政府叫停了,那这一点咱就不谈了,我们就老老实实不买是了。下面我们再说这事儿。
如果要买小产权房用以挣钱,那么,就要弄确切它的本质。事实上像迁离房、小产权房、法拍房,这些信用风险都很大。有点像股市里的借壳上市,或是是垃圾股。有种感觉就像你现在去买富力的房子那样,又想占他的便宜又担心它真的扛不往后出了难题。有可能你搏了个大的,但经常会踩坑。
它最大的信用风险是来自法律条文信用风险,买小产权房TNUMBERG50SX商家丘壳,只要商家丘壳,登记是没用的,法律条文也不支持你。二怕经济政策压制,就像今天这样,说沉了就沉了,解释都不带解释的,为什么,即使本来就不合法。
所以,从去年以来,有十分多的同学问我买小产权房的难题,我从来都不提议去搏。你不晓得那里面的水到底有多深,不稳定性太大,冒险就变成了Magnoac。我以前不赞同,以后也不赞同。从我前台的意见反馈看,买这些产品,真的是提心吊胆,没必要。
最后,是我的一个提议,关于如何更好的借助小产权房的难题。我想我们都认同,小产权房事实上不是深圳的负担,而是深圳的大社会财富。既然是社会财富,怎么借助好,既让它起到大商业用途,又不至于成为一再严厉压制的炒地。我指出很值得思考。
我们都确切,深圳600多万套小产权房,承载着大部分深圳人的居住难题。那个现象,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十分的罕见。但是我们也都晓得,如此庞大的住房规模,始终都是“违法”的。所以,在往后的10余年里,深圳始终在力推城中村,来完成城市规划的统一。
但结果我们也都看到了,城中村被断定不是那么的成功,尤其是对深圳居高不下的房价的缓和而言,更是完败。继续拆,再拆上个100年,也拆不完,这条路已不再是一条正路。
我想在今天那个新的局面下,尤其是住建部明确要求不再大拆大建、更好的照顾到新市民的新指引下,深圳是不是可以重新思考,这些小产权房到底怎么用,才更有利于深圳这座城市的长远发展。
你让我说有什么好办法,我不晓得,像有种“就地把所有小产权房合法化”的话我也能讲,但如果你设身处地想一想,你就晓得有多难。所以,我现在不晓得。但我指出眼下将迎来一个很好的窗口期,我想这轮经济政策出台后,深圳的小产权房会消停个几年。那个时间窗口,很宝贵,应该用以认真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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