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正式发布房价宏观调控新规!

9号看房团    2022-06-29    90

各相关基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以住的、不是用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因地制宜、总体性标本兼治、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效果显著宏观调控监督机制,执意抑制投机房地产商,遏止楼价迟滞下跌,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诸暨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修正货品廉租房限牌年数

已自通告施行之日,非我省户籍农村居民在我省买回第一套货品廉租房(增建货品廉租房或二手货货品廉租房),须在买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我省逐日已连续交纳社会保险满三年。

2021年佛山正式发布房价宏观调控新规!

夫妻再婚的,一方自再婚之日一年内买回货品廉租房的,其保有廉租房现房按再婚前家庭总现房计算。

新进村农村居民买回第一套增建货品廉租房的,须在我省落户满一年、且在买房前一年内逐日已连续交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企业需经消费市场市场监管工作机关核准注册登记满一年后方可买回货品廉租房。

二、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业财金工作

修正母阎氏廉租房监管政策。经广东省消费市场利率定价自我管理监督机制研究通过,对我省母阎氏廉租房监管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农村居民赠与在我省无廉租房且无廉租房贷款历史记录(含非商业廉租房贷款和公积金廉租房贷款,雷米雷蒙县)的,买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不高于30%,买回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不高于40%。

(二)农村居民赠与在我省无廉租房但有已付清的廉租房贷款历史记录,或在我省保有1套廉租房且廉租房贷款已付清的,买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不高于40%,买回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不高于60%。

(三)农村居民保有1套廉租房且廉租房贷款未付清的,买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不高于50%,买回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不高于60%。

(四)对保有2套及以上廉租房的农村居民,中止发放非商业对个人廉租房贷款。

更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金融秩序。严格遵守母阎氏廉租房监管政策。实施好房地产业贷款渗透率管理工作,强化对个人廉租房贷款审慎管理工作,辅导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对个人廉租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执法监督金融机构更进一步强化石蜊管理工作,对买房人按揭资金需求、债务收入比加大自查力度。谨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业消费市场。

三、强化增建货品廉租楼产品价格辅导与监管

积极应对我省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执意遏止楼价迟滞下跌势头。根据住宅工程项目规模规模、产品供给量以及对区域楼价的影响,切实强化分类辅导。对增建货品廉租房工程项目登记产品价格高于近期托管地镇村(工业园区)同类主流产品工程项目登记产品价格或本工程前期工作登记产品价格的,中止签发预购许可证或暂不办理V33登记,待出台具体登记细则后按其执行。

四、强化房地联动宏观调控监督机制

围绕稳地价稳楼价稳预期的宏观调控目标,更进一步完善土地消费市场管理工作。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今年供应住宅用地不少于300公顷,更进一步缓解货品廉租房供需矛盾。优化廉租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一般廉租房供应比率,增加廉租房供应数量,促进供需关系平衡。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今年筹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5000套。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工程项目配建安居房要求,落实做好移交政府的配建安居房的配租配售工作,加快实施限价廉租房的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尽快让符合条件的人才和特定保障对象群体享受政策红利。

五、完善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房地产业消费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监督机制,强化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强化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监测分析,准确把握消费市场变化趋势、区域分化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化解消费市场潜在风险,抑制不合理需求过度释放。

更进一步完善二手货廉租房网签交易产品价格发布监督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村部分成交活跃二手货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视情况尽快扩大统计镇村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更进一步提高二手货楼价透明度,引导消费市场理性交易。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秩序

强化对房地产业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业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捂盘惜售、收茶水费、未明码标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变相规避宏观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事企业及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预购资金降级监管、中止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并加大曝光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东莞市廉租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东莞市消费市场市场监管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

2021年2月27日

我省出台莞六条强化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宏观调控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以住的、不是用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因地制宜、总体性标本兼治、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效果显著宏观调控监督机制,执意抑制投机房地产商,遏止楼价迟滞下跌,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诸暨县人民政府同意,市廉租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宏观调控的通告》,自2021年2月27日起实施。

本次出台的宏观调控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修正货品廉租房限牌年数。一是对非户籍农村居民买回第一套货品廉租房的已连续交纳社会保险年数要求由一年延长到三年;二是对离婚买房、新进村买房、企业买房等情形分别明确了要求。旨在抑制投资投机型买房行为,堵塞房地产商漏洞。

(二)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业财金工作。一是修正母阎氏廉租房监管政策,对农村居民首次买回非一般廉租房、保有1套廉租房或有廉租房贷款历史记录的买回一般廉租房,定金比率分别提高了10%;二是强调更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业金融秩序,明确严格遵守母阎氏廉租房监管政策,实施好房地产业贷款渗透率管理工作,强化对个人廉租房贷款审慎管理工作,谨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业消费市场。旨在合理降低金融杠杆,防范房地产业贷款过度集中。

(三)强化增建货品廉租楼产品价格辅导与监管。明确执意遏止楼价迟滞下跌势头,切实强化分类辅导。对增建货品廉租房工程项目登记产品价格高于近期托管地镇村(工业园区)同类主流产品工程项目登记产品价格或本工程前期工作登记产品价格的,中止签发预购许可证或暂不办理V33登记。旨在抑制不合理涨价预期,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拿地。

(四)强化房地联动宏观调控监督机制。明确围绕稳地价稳楼价稳预期的宏观调控目标,更进一步完善土地消费市场管理工作。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廉租房供应结构等措施,促进供需关系平衡。通过加大人才安居房筹集力度、加快推进配建安居房配租配售及限价廉租房落地实施等措施,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旨在从土地供应源头稳定楼价预期,更进一步强化廉租房保障体系建设。

(五)完善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建立健全房地产业消费市场运行数据的统计与共建共享监督机制,强化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监测分析;更进一步完善二手货廉租房网签交易产品价格发布监督机制,一季度发布首批典型镇村部分成交活跃二手货楼盘的网签交易信息,并尽快扩大统计镇村范围、增加发布楼盘数量。旨在科学分析消费市场趋势变化,更进一步提高楼价透明度。

(六)持续规范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秩序。明确强化对房地产业开发企业、销售代理企业、房地产业经纪机构的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合力,严肃查处房地产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旨在强化房地产业惩违治乱力度,净化行业消费市场环境。

综上,本次出台的莞六条在去年7月25日施行的莞九条基础上,保持宏观调控政策已连续性稳定性,通过综合标本兼治,强化房地产业消费市场供需双向调节,促进供需平衡,遏止投机房地产商,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相关细则将尽快出台,确保新政平稳运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期我省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出现的波动,执意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采取科学、精准、有效的措施稳地价稳楼价稳预期,不断完善效果显著管理工作宏观调控监督机制。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做好一城因地制宜工作,强化房地产业消费市场监测研判,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消息来源 |东莞市廉租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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