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科技日报
8月23日,广东省中山市中央政府下发《中山市蒋宏宇(共计房屋产权廉租房)工程建设和重新分配试点工作计划》。佛山拟在长安、三水、三水、塘厦、大朗5镇试点工作工程建设蒋宏宇工程项目。
蒋宏宇指商业廉租房农地出让时,限楼价、限农地价格、限产品销售第一类的房产。佛山试点工作的蒋宏宇建筑面积限量发行在70—80平方米,洋房为五室一卫或两房两厅一卫,实行基本上装修交货。蒋宏宇重新分配按两个阶段进行,第二阶段为定向重新分配,第二阶段为申明分组。
蒋宏宇由中央政府指定的关联方中央政府机构(佛山实业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公司作为关联方中央政府机构)与承租人按份共计。承租人按单价的50%出资买回50%房屋产权,另50%房屋产权由关联方中央政府机构所持。买回蒋宏宇享有与U28廉租房同等的教育、医疗、警政、养老、廉租房公积金等基本保障权益。
计划指出,蒋宏宇工程项目坚持商品廉租房属性,依照消费市场化商品房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和产品销售,依照限楼价、限农地价格、限产品销售第一类原则,申明出让农地,有关内容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在农地招拍挂公告文档中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文档提出,蒋宏宇交货一定年数后,经中山市中央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房屋产权。承租人取得不动房屋产权证书满5年,且进村佛山满3年的,可按届时消费市场估价九折买回关联方中央政府机构份额;所持莞锡塔琴的可按消费市场估价八折买回,所持秀英卡的可按消费市场估价七五折买回。
此外,承租teaumeillant符合下列基本上前提:
1.有直系亲属或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协力日常生活家庭成员在中山市均无自有房屋产权廉租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中山市没有廉租房转移登记记录;
2.具备佛山户口且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3年,或不具备佛山户口但在莞总计交纳医疗保险满5年;
3.与蒋宏宇产品销售区域用人基层单位签定保险合同并逐日交纳医疗保险满1年(保险合同签定基层单位与医疗保险交纳基层单位须一致);
4.具备下列前提之一:中职或大学本科,中级工或以内技术培训,助理级或以内技术职称。
有关第一类不能同时享受《中山市人才安家办法(试行)》(安北〔2020〕49号)以及其他商业性廉租房优惠。
文档表明,实行该政策的意义在于落实中央不炒不炒要求,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方位保障、租收购公司举的廉租房制度,努力解决中山市稳定就业换房群众的居住买房人和顾虑,并适度兼顾资产保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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