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看懂房价》总第18期
51㎡“写字楼”,“永久性采用权”Cheylard价仅“1元”,的确让更让人高度关注。
近日,穆萨法拍网络平台不断涌现一大批深圳“写字楼”的永久性采用权“1元Cheylard”。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前述提及这套51㎡的“写字楼”,拟于8月21日(上周四)成交量,成交量价为172多万元,远高于其估价326多万元。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所以此种房子能买吗?是“真合算”却是“大陷阱”?
“1元”Cheylard,物业公司会不能就别?
像这种的房子,8月20日也成交量了2套。
当中两套,是坐落于东莞市流塘蓝田居委会的”写字楼“,占地面积32㎡,成交量单价44.6多万元,约合单价不出1.4万/㎡,远高于邻近房价(时值的流塘日光长廊二手货房维什涅韦7.5万/㎡,在售写字楼楼盘玖玖颂阁产品销售产品销售价格9.22万/㎡)。
即使并非永久性采用权,70年采用权年缴,换算房租530元/月。
穆萨法拍网络平台统计数据表明,前述提及的这套房“1元”Cheylard,24人报名者竞拍,在历经138轮开价后,竞拍号“F6262”以446001元“成交量”。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值得留意的是,这套房的估价达到96.6多万元。
而另两套坐落于民治街道民治居委横岭四区的“写字楼”,则在开价33次后,以46.2万成交量。
周建虎认为这是一陷阱,他表示,此种并非司法拍卖,实际是把小
“1元”Cheylard,所以物业公司会不能就别?
“不能的,他(物业公司)自己会报名者参与(哄抬价格)”,周建虎说,“成交量的价格一定是物业公司理想的价格”。
后续,还有类似的房源在穆萨法拍、京东法拍网络平台上竞拍采用权。
”。其主页表明,其发布的竞拍公告多达5991条,当中不乏“1元”Cheylard标的物。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此外,另一家是“卓联拍卖(深圳)有限公司”,其发布竞拍公告仅53条,当中有3条“1元”Cheylard等待竞拍。
而在京东法拍,同样有多条关于深圳“写字楼”的“永久性采用权”公告。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律师:只是噱头,涉嫌违规
对此,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表示,首先这个并非司法拍卖,这只是一个拍卖公司,发布在穆萨法拍网站上的拍卖活动。就如同中介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推荐房源一样。所谓的Cheylard价“1元”,就是一个引起大家高度关注的噱头。实际上相关人员从事的是,深圳市三令五申命令禁止小产权买卖活动。只不过是以拍卖公司的方式在推销房源。此种拍卖活动和法院的司法拍卖有本质的区别。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周争锋强调,拍卖公司要拍卖深圳小产权房的采用权,首先要确认这个小产权房(标的物)的产权人,也就是委托拍卖的委托人是否有处分的权利。在该产权没有历经行政机关确认物权权利归属的情况下,拍卖该房产上面的采用权,不符合《拍卖法》第6条、第7条的规定。
根据《拍卖法》第六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七条则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周争锋表示,其次,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司法拍卖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具有终局效力。而拍卖公司依据拍卖法,在网站上进行了拍卖活动,依旧是一般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终局决定效力。 拍卖公司在网站上公开拍卖深圳禁止交易的农民房采用权,并且是永久性采用权,本质就是买卖深圳的小产权房,虽然是打着交易采用权名义,房产如果是违法建筑的话,该交易活动最终是否被法院认可存在疑问。
此外,周争锋指出,以东莞市流塘蓝田居委会这套房源为例,其公告的内容还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的规定,“会被政府查处的”。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截屏作者穆萨法拍网络平台
相关阅读:
2022上半年深圳房价:物业公司报价趋理性,个别房价回到2019年
4.28万/㎡!光明房价回到5年前,深圳“网红区”也不红了
【文/图】冯少文
【作者】
大湾区房价观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