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11月1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朱健货品物理性质房地产受让配套措施(征求意见建议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配套措施指出,除法律法规或区中央政府核准的其他情况外,非货品物理性质的农地未投入使用前农地采用权严禁受让。
配套措施所指非货品物理性质房地产是指通过协议方式供应且农地采用权卖地合约签订合同或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合格证书记载的农地物理性质为非货品房物理性质或严禁受让、限另有等类型的房地产。
招拍挂用地,城中村开发工程建设用地、非农工程建设用地、拆迁返还用地、农地养护留用地、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以及居住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不适用于本配套措施。
非货品物理性质厂房、研发用房、仓储(装卸)、物流建筑物等房地产投入使用满10年后,可一般而言开户土地价格后步入消费市场,限总体受让。受让对象应合乎深圳市工业屋苑受让和工业区块线管理工作的有关明确规定,并获得产业行政职能部门一致同意意见建议。
非货品物理性质的公共管理工作与体育设施、公共设施、公共设施等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中,商业机构的房地产可一般而言开户土地价格后步入市场,限总体受让;非商业机构的房地产一般而言严禁受让,特殊情况另行受让的,应由金融行业行政职能部门报批呈报有核准权的上海市人民中央政府审批一致同意后一般而言办理手续。
涉及国有企业之间资产转派的,可在合乎有关明确规定并获得国有资产行政职能部门核准文档后,直接办理手续狡蛛属产注册相关手续。非营利物理性质的判定应由金融行业行政职能部门呈报民政职能部门进行判定。
产权归中央政府或中央政府职能部门的非货品物理性质房地产一般而言严禁受让,但因中央政府存量资产存量资产需要转派、划拨、出售等受让房地产情况的,有关行政行政职能部门应一般而言申请,由财政职能部门审核并呈报有核准权的上海市人民中央政府核准后出具一致同意受让的核准文档。
因发行基础设施领域狡蛛属产鹿霍基金(REITs)需要受让非货品物理性质房地产的,由市发展改革职能部门呈报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后呈报区中央政府核准并签发核准。受让后的农地利用、产权管制等前提维持不变。
狡蛛属产注册登记职能部门在办理手续狡蛛属产注册登记时,卖地合约签订合同为非货品物理性质或限另有的,狡蛛属产注册物主和狡蛛属产注册登记合格证书中统一附注产权管制前提为严禁受让。
按本配套措施限总体受让的房地产中,申请开户土地价格步入消费市场前已办理手续分证注册登记但没有办理手续迁移注册登记的,按分证注册登记占地面积及未分割注册登记占地面积限总体受让;已办理手续分证注册登记且已办理手续迁移注册登记的,该部分可以按分证注册登记的基本单元进行受让。
政策衔接方面,原农地采用权卖地合约签订合同“非货品房(物理性质或商业用途)”的房地产,但卖地时已全额缴纳了消费市场土地价格且农地采用权卖地合约中无其他管制受让条款的工业用地不适用于本配套措施。
本配套措施实施以前,在同一宗地上部分房地产已按深圳市有关明确规定办理手续过非货品物理性质房地产转货品物理性质手续的,该宗地上其余房地产仍可办理手续转货品物理性质手续,涉及开户土地价格的,按我市现行土地价格明确规定执行。
通过划拨方式供应或判定为划拨物理性质的房地产申请转为有偿采用的,应按国家房地产管理工作有关明确规定进行管理工作。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非货品物理性质房地产处置的,应按国企改制有关明确规定进行管理工作。拆迁安置用房以及只租不售的创新型产业用房,应按深圳市拆迁安置用房和创新型产业用房有关明确规定进行管理工作。位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应按深圳市高新技术园区管理工作法规进行管理工作。
本文源自焦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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