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深圳房产四大产权证!红本、绿本之类、科学知识简述,易懂!
说到房子的房产证,坚信都不会孤单,最时常提及的应该就是“红本”跟“绿本”。在深圳红本、绿本、鱼肉本、房产证那哥、历史遗留下来等小产权科学知识蔬果,只不过还有“鱼肉本”的存在,而且即便是“绿本”也有许多类别的,它究竟都G540差别?在作用和进行买卖进行买卖上又G540不同?
坚信看完下列的文本之后,你会得到明晰的标准答案。
一、红本
房产证,全称作《房屋大部份权证》。他是房产大部份权和农地大部份权三位一体的证, 因为外貌为黄色所以被全称作“红本”。
有了黄色房产证(红本),即保有了完备的房屋大部份权,包括:房屋使用权、占据权、处理权和投资收益权。
红本大部份权人能对所所持的房产进行受让、受赠或承租,不受任何人基层单位或对个人的管制和干预,且所赢得的资金可另行重新分配。同时,大部份权人如果想从银行贷款时也可作为抵押物抵押物给银行,进而赢得银行贷款。
以上大部份的这些权利不违背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受国家的法律条文为保护。
二、绿本
“绿本”,是指书皮为绿色生态的房产证, 它有三种类别,一类是房地产权共计 (用) 证绿本,一类是小产权绿本。
房地产权共计(用)证绿本归属于产权断定的一类,但特别针对的主要是商业性用房(经济适用于房、社会福利房等),这样的绿本是能提出申请转成红本的。
而相对于房地产权共计(用)证绿本,小产权绿本又分三种:国土局颁发的绿本、村委统建楼绿本以及开发商绿本。
(1)国土局颁发的绿本:
1998年以前由国土局颁发,得到政府承认和支持,1998年后国土局取消了给小产权房颁发绿本。只要在宅基地或村委集体用地有合法报建手续的小产权,国土局会颁发这个绿本,这种绿本是有备案,但不能过户,并且禁止进行买卖。
(国土局备案的绿本房产权受限,不能自由流转,管制市场进行买卖,不能过户。如果绿本证载人想反悔的话,带上资料,去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遗失补办,一天就能把绿本补办回来,补办回来后就能去法院提出申请打官司告买家,法院也会受理,一般会判绿本证载人胜诉。
如果买家买了绿本房后遇到城市更新,把绿本注销掉才能赔偿给买家,只有证载人或其授权人才能提出申请注销,要让证载人配合注销绿本并赔偿给买家,需要付出一定代价。)
(2)村委统建楼绿本:
1998年后在村委集体用地上,经过正规报建的村委统建楼,当地村委股份公司会颁发村委盖章的《使用权证》绿本,这种是能私下进行买卖的,现在进行买卖一二手房时要去村委股份公司更名和消除业主大部份档案的,拿到就是这种绿本。这种绿本主要是村委作为兜底主体。
(3)开发商绿本:
有些开发商使用对个人宅基地盖出来的房子(农民自建房),拿的是 《使用权证》绿本,这种绿本是开发商自己颁发的,他和村委统建楼的绿本一样, 仅是代表对个人或开发商,这种绿本是对个人或开发商作为兜底主体。
真正意义上的绿本房通常指的是由国土局备案的第一类, 后三种由于容积率很高,改造效益低下,难度很大,基本是不可能旧改,因此不具备投资价值。
三、鱼肉本
”鱼肉本”也称”鱼肉红本”,即鱼肉黄色的房屋大部份权证,现在已经很少见了。这种样房产证在深圳上世纪80-90年代仅仅存在了几年,和“鱼肉本”一起配套使用的还有《国有农地使用证》。
拿深圳的“鱼肉本”来看,大多为“房产证三位一体”,是政府以前颁发的房屋大部份权证,这种证与”红本”、“绿本” 一样,都是用于确认证载权利人(业主)物权的合法凭证,具有物权确认效力。
换句话说吧,"鱼肉本” 的房屋产权是受法律条文为保护的,归属于合法建筑。相对于经过处理后取得“绿本”的深圳历史遗留下来违法建筑来说,”鱼肉本” 房屋在始建时就完全合法。
但”鱼肉本”仅用于当时的非市场商品房,比如经房改办批准或职工购买的基层单位准成本商品房。所以“鱼肉本” 不能直接过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必须先完善房地产初始登记,需要确认是市场商品房才能进行买卖,因此目前深圳有很多的”鱼肉本”房进行买卖都未过户。
在进行买卖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确认好每个证的差别,当进行买卖时出现的是“绿本”和“鱼肉本”,那就要小心了。
四、房产证那哥
房产证那哥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宝安县居民 (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
“房产证那哥”在1993年宝安撤县改区以前,以村镇建设办为审批主体审批过的宅基地,发放了此"房产证那哥”。在宅基地建成后由宝安县房管部i门核发《房屋大部份权证》(鱼肉本) 。
后来由于房本的改革,和一些特定的历史背景,很多的房产证那哥建 成后并没有到验收换成房本。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下图: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下图:
《宝安县居民(私人)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如下图:
目前市场上所说的有“房产证那哥"的房子,很多都不是原始的了,基本上都是已经推倒重新建过。这“房产证那哥”能断定的,只是这个宅基地曾经有过审批报建。断定这个农地属性上面是合法的,正规的居住用地。
从这个点上来说,至少这个房子不会因为非法用地而被强拆或产生占地纠纷而已!另外,在以后的城市更新确权中这个“房产证那哥” 也是一个重要的确权材料!
五、历史遗留下来
在深圳市发展之初,中国房地产制度还不健全之时,遗留下来下数以十万计的”违章建筑”,也就是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但小产权在深圳是一直不被承认的, 只是一类通俗的叫法。深圳大部份的小产权都是归属于城市发展过快遗留下来下来的问题,所以在深圳小产权房被称作历史遗留下来建筑。
2009年5月21日举行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小产权房作为深圳这座城市的历史“欠账”,被提上了解决的议事日程。一方面历史上大面积小产权房的积压使得当地政府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另-方面深圳被选为物业税试点城市,也让政府看到了增加税收的可能。
这是深圳市处理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违法建筑的法规性文件,就是大部份深圳城市化历史遗留下来违法建筑,将不同时期、不同类别的违法建筑全部纳入处理范畴,进行信息采集、录入信息数据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历史遗留下来违法建筑的处理提供依据。这也是为什么在深圳小产权房会被称作“历史遗留下来”的由来。
《历史遗留下来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如下图:
有着“历史遗留下来”和“房产证那哥”的深圳小产权房本身不是违法的,深圳政府不公开承认,但是也不强制执行。所以在很多小产权房进行买卖过程中签的都不是进行买卖合同,一般都是签受让合同、集资建房合同、合作建房合同等,都会避开进行买卖这一层次,所以只要拆迁或者旧改,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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